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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计量认证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计量标准考核如何办理?
一、办理部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二、办理职责
受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复查,并组织考核、发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
四、办理范围
1、地级以上市各项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本省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3、省属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